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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 |
负责人: | 彭亮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区和记AG机关大院一号办公楼2号B座510办公室 |
电话号码: | 0731-8588014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00-5:00 |
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起草区级地方性环境保护和记AG规章草案;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补偿、污染损害赔偿、污染物防治等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的机制体制。 二、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自然资源核算和保护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的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上级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放射性物品、固体废物以及化学品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对有管辖权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实施区管单位的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 五、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调查处置。建立健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有管辖权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来信来访和污染投诉。 六、负责环境执法及现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区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监管;依照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七、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污染纠纷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负责全区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排污权交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八、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对全区环保系统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开展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区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全区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调研、科研活动,开展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推广运用环保新技术、新成果。 九、负责自然生态与城郊结合部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十、配合开展核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和记AG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综合协调科、生态环境管理科、办公室。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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