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和记AG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打击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参与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实施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区域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各科室1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市场监督管理所13个,分别为:高桥所、东塘所、砂子塘所、雨花亭所、左家塘所、侯家塘所、井湾子所、圭塘所、洞井所、黎托所、跳马所、同升所、东山所。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3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机关工人编制6人,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1人,执法大队事业编59人,实有人数18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记AG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2.24万元,和记AG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雇员新录用39人,与此相关的预算收入同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2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0.3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雇员新增39人,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02.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628.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73.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3.7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支出561.50万元,包括信用监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市场秩序执法支出61.30万元,包括打击整治传销、行政执法、法律顾问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22万元,包括商事登记电子档案扫描等方面;质量基础支出471.4万元,包括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农贸市场快检、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0.00万元,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检等方面;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5.44万元,包括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等方面;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2.13万元,包括执法车辆租赁、办公场所营运、公务车辆购置等方面;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支出20.00万元,包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方面。
五、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和记AG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750.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103.81万元,下降12.15%。主要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较多,2024年以在职在编人数为基数的机关运行经费同步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3.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69.46万元,主要是计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0万元,拟召开月度、年度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本单位工作规划,推进各项具体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等;培训费预算3.00万元,拟开展业务培训、事业人员岗位等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执法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和记AG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和记AG采购预算总额884.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22.5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61.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0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8.47万元,项目支出1,573.7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