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 雨花区和记AG门户网站

和记AG

关于刘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区信访局字体大小:

关于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人某于2023年720日通过网上投诉反映2022年12月13日在长沙市雨花区聚慷星文化传媒经营部报名,学费988元,因学习没有保障,要求退款的问题,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受理后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处理,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属实。

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多次与商家联系调解,长沙市雨花区聚慷星文化传媒经营部在2023年7月29日下午已退款至您微信账户,7月31日下午致电告知您表示非常满意。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雨花区人民和记AG提出复查申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主办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承办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301110003

    网站技术支持:0731-85880652(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湘ICP备10205668号

    和记AG查号台 | 网站地图

    湖南省和记AG门户网站APP